工程资料管理质量提升之道明晰各方职责共建完整档案体系项目工程快速结算要点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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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管线工程结算审核在建筑工程的全周期中,工程资料是记录项目建设过程、反映工程质量状况、明确各方责任的重要载体。其完整性、准确性与及时性,直接关系到工程验收、结算审计、运维管理及法律责任认定等多个关键环节。要实现工程资料的系统化、规范化管理,必须明确参建各方的具体职责,建立协同高效的管理机制。

  ▲共同职责与基础管理原则

  工程资料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等各方共同参与、各负其责。为保障资料管理工作有效实施,各方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参建各方的相关责任人员应全程关注工程资料的形成与积累过程,将资料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体系,确保重要施工环节、关键验收节点均有相应记录作为支撑。

  (2)工程档案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各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应统筹本单位资料管理全流程,并指派具备专业知识、熟悉工程流程的资料员,专职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与归档工作。岩土勘查工程结算审核

  (3)工程资料的整理必须与施工进度保持同步。严禁事后补录、编造行为,应做到“施工进行到哪里,资料整理到哪里”,并按规定程序完成组卷与移交。

  (4)各方须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与齐全性。文件应字迹清晰、事项闭合,表格格式应符合统一规范;如有特殊需求须增列表格,应按规定进行归类,避免格式混乱。

  (5)所有工程文件和资料,均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其合法性与适用性。

  (6)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随意涂改、伪造、抽撤、损毁或丢失工程资料。对因违规操作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建设单位的管理职责与核心任务

  建设单位作为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方,在资料管理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应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统筹本单位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设置专职岗位,系统开展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与归档。工程价款结算法

  (2)在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方签订合同时,应在条款中明确约定工程资料的编制责任、份数、费用标准、质量要求及移交时间等具体内容。

  (3)及时向各参建单位提供项目前期的审批文件、设计任务书、地质勘察报告等基础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齐全。

  (4)对由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应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与合同约定,并收集、保存完整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

  (5)对参建各方资料的形成、积累与立卷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与检查,也可委托监理单位代为履行该职责。

  (6)对需由建设单位确认的工程资料,应及时审阅并签署书面意见。

  (7)在工程竣工阶段,负责汇总、整理各方移交的归档资料,确保档案体系的完整性。

  (8)组织竣工图的编制与组卷工作,可自行完成或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实施。

  (9)项目开工前,与城建档案馆签订《建筑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竣工验收前,主动提请城建档案馆进行工程档案预验收。未取得《建筑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的,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要求的工程档案原件,并办理正式移交手续。工程项目预结算

  ▲勘察、设计单位的资料责任

  勘察与设计单位作为技术方案的提供方,在资料管理方面承担以下关键职责:

  (1)按合同约定及相关规范,及时提供完整、合规的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

  (2)对涉及勘察、设计确认的工程资料(如变更洽商、验收记录等)应及时审核并签署意见。

  (3)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应基于实际履行情况,如实出具对本单位工作内容的验收意见。

  ▲监理单位的监督与审查职能

  监理单位是工程质量与资料真实性的重要监督者,具体职责包括:

  (1)配备熟悉业务的专业人员,专职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管理。

  (2)依据合同和规范,对施工资料的形成、积累、立卷和归档实施全过程监督与检查,确保其完整、准确、真实、可靠。

  (3)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资料进行严格审查、签字确认,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加快主体工程结算

  (4)对属于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监理资料,应在竣工验收后及时整理并移交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的执行与归档主体责任

  施工单位是工程资料最主要的形成者和整理者,应落实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制度,实行技术负责人责任制,逐级落实资料管理岗位职责。

  (2)实行总包负责制,由总包单位统一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分包单位应负责其合同范围内资料的收集、整理与汇总,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全部施工资料的整理、汇总与立卷工作。

  (4)按合同及规范要求编制施工资料,除自行保存一套外,其余应按规定时限及时移交建设单位。

  工程资料管理不是单一方的责任,而是需要各方协同推进的系统性工作。只有每一方都明确自身职责、严格落实管理要求,才能共同构建起真实、完整、规范的工程档案体系,为工程质量保驾护航,也为城市建设和历史留存提供可靠依据。项目工程快速结算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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