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担产值结算统计在工程项目结算中存在着一些常见的舞弊手段,这些手段可能导致工程造价的不准确,损害相关方的利益。
(1)利用审计依据做文章:抓住合同文本、招标文件或者其他相关规定的矛盾以及表达不清之处,扩大矛盾外延,突出调增成本之处。
特征:利用合同条款或者规定的模糊性,通过解释或者扩大范围来增加成本。
(2)肢解定额子目:把定额某一子目所综合的内容分解为两项或三项,然后再以这两三项分别套取定额。
特征:通过分解定额子目,从而达到结算成本增加的目的。
(3)拆分合同承包范围:对合同中利润少或者不便于施工且相对独立的部分以各种理由进行甩项,或者另外分包给其他单位,让建设方、分包方结算。
特征:通过拆分合同承包范围,优化利润结构,从而达到利润最大化的目的。
(4)材料以次充好:用质量相对较差的材料充当优质高价材料,或者用产地较远、市场上较少或新上市的材料替代某正规材料。
特征:通过低价买进高价结算的方式来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最高法关于工程结算
(5)伪造工程资料:对技术联系单、签证单、施工日志、隐蔽记录等资料进行篡改伪造。
特征:提供虚假的工程资料,以混淆与扰乱审计工作,从而达到高估冒算的目的。
(6)隐匿证据材料:将相对连续的资料或证明力较强的证据材料隐匿不提交或者只提交一部分。
特征:通过隐匿关键证据,以达到混淆视听、高估冒算的目的。
(7)签证不规范:包括签字不全、签证内容与其他记录不符、签证人权限不符等。
特征:通过不规范的签证行为,以补偿其他无关费用或达到其他不正当目的。
(8)重复计价:在固定价中已包含的费用在零星用工或者其他签证中又重复计入,或同一标段的某工序在工作界面划分时不清晰,重复套取定额。
特征:通过重复计价的方式以增加工程造价。
(9)签证单只增不减:一个工序替代另一个工序后,只增加了签证而不扣除原来商务标书中的定额子目。
特征:通过只增不减的签证方式来增加工程造价。
(10)签证单故意不全:将技术联系单替代签证单进入审计程序。
特征:通过故意不全的签证单,抱着投机心理准备在审计时软磨硬泡要费用。
(11)串通虚假签证:甲乙双方串通,多计工程量或者费用,甚至未实施的也要办理签证。
特征:通过串通的方式共同实施虚假签证行为以增加工程造价。工程验收结算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