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司法鉴定▲ 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确保设计与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
设计变更,指的是设计单位对于原施工图纸与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与修改,因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因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设计变更费用通常要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纠正设计错误与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通常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以及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与施工企业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过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是属于设计变更,因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者设计变更说明都是由设计单位或者建设单位负责。
〔2〕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必须进行处理,故而发生的设计变更。比如工程的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原设计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等等,需改变原设计管道的走向或标高,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办理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联络单。这类设计变更需要注明工程项目、位置、变更的原因、做法、规格和数量,以及变更后的施工图,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后就是设计变更。
〔3〕工程开工后,鉴于某些方面的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或者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比如,在一些工程中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管线,再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后出设计变更。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鉴于施工方面、资源市场的原因,比如材料供应或者施工条件不成熟,认为需要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引起的设计变更,经过双方或三方签字同意能够作为设计变更。司法鉴定助手
【2】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
设计变更不管是由哪方提出,都应当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经过确认后,由设计部门发出相应图纸或说明,以及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有关部门付诸实施。
不过在审查时需要注意下列几点:
〔1〕确属原设计无法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应当按照设计变更程序进行。
〔2〕通常情况下,就算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亦应当全面考虑,把变更之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引起施工单位的索赔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作决定。
〔3〕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减幅度是不是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如果确实需要变更而有可能超预算时,更要慎重。
〔4〕施工中发生的材料代用要办理材料代用单,应坚决杜绝内容不明确的、没有详图或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是纯材料用量的变更。
〔5〕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最好在开工之前就发现,为了更好地指导施工,在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确实需要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的,还需要在施工之前变更,避免拆除导致的浪费,还能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测绘司法鉴定
〔6〕设计变更需要记录详细,简要说明变更产生的原因、背景、变更产生的时间,参与人、工程部位、提出单位都应记录。
▲工程签证
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就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者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比如因为施工条件的变化或者无法遇见的情况所引起工程量的变化。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比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者代用等,应当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
〔1〕基于建设单位原因,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损失。
〔2〕基于建设单位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者因为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导致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与机具的调迁等损失。
〔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由建设单位导致的停水停电,致使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且时间较长,施工企业又没办法安排停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4〕在技措技改工程中,往往会遇到在施工过程中因为工作面过于狭小、作业超过一定高度,导致需要使用大型机具才可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施工企业在发生时应及时将现场实际条件和施工方案通告建设单位,并且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实施,这个时候施工企业要办理工程签证。司法鉴定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