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宇司法鉴定鉴于建筑工程涉及到的内容常常都是较为复杂,因此一旦涉及建筑工程价款纠纷,便一般会面临到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问题。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一般为这类纠纷案件的调解或者裁判提供了直观的证据,严重影响案件的审判结果。这篇文章就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我国对于造价司法鉴定的探讨与研究这几年才刚起步,对于这方面现有的法律法规更是少之又少,实务中遇到建筑价款纠纷案件需要启动造价鉴定程序时,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与准则,鉴定人员更多是依据自己的经验来进行工程造价的鉴定。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特点、原则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指的是依法取得有关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与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委托,依据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部颁布的工程造价定额标准,针对某一特定建设项目施工图纸与竣工资料,来计算与确定诉讼仲裁活动中所涉及的工程价值,以及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就其本质来说是由于委托而产生的专业行为,而非行政、司法行为,即不是国家行为,其公正准确程度并不取决于鉴定人员行政权力的大小,而是鉴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包括造价、政策和法律)与职业道德水平。故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有着合法、公正、客观、科学的特点。其原则是,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1]23号《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合法、独立公开;客观、科学、准确;文明、公正、高效。司法鉴定的公信力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方法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方法是集工程计价方法与司法鉴定方式为一体的产物,工程计价方法的特殊性源于技术性、政策性、经济性、法律性为一体的组合。从鉴定技术角度而言,按照工程造价计价规范与行业标准计算的同时,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需要采用特殊的方法与手段进行鉴定。
〔1〕详细阅读鉴定资料,制订鉴定方案
委托人提供的鉴定资料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诉讼资料,包括委托书、书、答辩状、法庭审查记录。一类是技术资料,包括合同、协议、采购合同、治商、工程预结算书、设计文件、签证、变更、技术内业、竣工验收资料。鉴定过程中经过司法部门同意,以及提供的补充鉴定资料。
鉴定资料的合法、有效性决定了鉴定报告的效力。因此在鉴定之前,必须要让当事人对鉴定依据的材料发表书面意见,对于没有异议的证据能够直接做鉴定的依据,对于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鉴定报告中予以说明。
详细阅读鉴定资料是了解工程情况、纠纷焦点的过程,亦是制定鉴定方案的必经程序。工程造价鉴定方案应当按照工程特点、鉴定资料提供情况、对欠缺情况采取的措施等制定合理步骤。其作用是明确鉴定内容、方法、步骤、依据、鉴定时间计划,对鉴定实施阶段起着有序、计划、主动的作用。对于任何复杂的建设工程造价鉴定结论的效力起到重要的作用。司法鉴定三化
〔2〕对鉴定资料采用的方法
经过鉴定听证会质证的鉴定资料,包括了鉴定过程中经过司法部门同意以及提供的补充鉴定资料,鉴定采用时,需要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尊重科学、尊重技术,还需要本着既公平合理,又要切实可行,尽最大可能再现与反映工程事实,对当事人双方确认的资料没有原则性错误的,可以采用;当事人双方有争议的资料,应当采用合法有效的书面资料,无合法有效书面资料时,通过鉴定听证会的方式,组织双方质证,采用比较可信的资料;对于无法落实的资料,一是采用鉴定听证双方辩论、质证方式确定;二是按照专业规律进行处理。
鉴定资料之间相互核实的方法。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的核实。隐蔽部分查看工程隐蔽记录,核实工程施工是否按照上述的技术资料已实施;非隐蔽部分核实,看是否有现场签证单,没有现场签证单的,通过现场勘察来核实施工是否已经实施。
〔3〕工程造价鉴定计算上采用的方法
工程造价鉴定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经济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的内容广泛又复杂,一项工程造价鉴定所采用方法需要按照具体的案情而确定,没有固定的方法,按照鉴定内容形成通常分为综合单价法、定额计算法、比较法、分析法。计价规则、执行标准均执行行业标准。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报告形式
鉴定报告是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实施的结果,是司法鉴定机构与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人提供经专业技术检验后出具的客观反映鉴定人检验过程与检验结果的文书,故而,司法鉴定文书内容必须要概念清楚、观点明确、文字规范、签章规范。
司法鉴定文书通常由封面、正文与附件组成。鹂程司法鉴定
〔1〕鉴定文书需要明确的内容
➊标题、编号;
➋基本情况:委托单位、委托鉴定事项、受理鉴定范围、受理日期、鉴定要求;
➌工程概况;
➍案情摘要;
➎鉴定范围;
➏鉴定依据;
➐现场勘察;
➑有关说明;
➒鉴定结论;
➓落款、附件、附注。
〔2〕鉴章的规范
➊鉴定文书加盖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专用红章与钢印。
➋鉴定文书之间加盖司法鉴定机构专用骑缝章。
➌鉴定人在司法鉴定文书上签字或者加盖司法鉴定人执业专用章。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鉴于工程造价鉴定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经济性及法律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的内容广泛又复杂,故而,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过程中需要注意下列的几个方面问题。
〔1〕区别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和工程造价审计
工程造价审计即是工程造价审核(审价),是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咨询业务的一部分。是受业主委托对其工程项目的概算、预算及结算等,按照现行国家政策法规、计价依据及相关工程技术资料对送审造价的工程量、单价及取费等进行逐项审核的一种活动。广安司法鉴定所
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就是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其所作出的鉴定报告,经过法院审查与采纳后,将以司法鉴定的证据作为定案的依据,判决生效后,即产生强制性。
司法鉴定的结果可能不符合原被告的意愿,这一点是不同于工程审计的,鉴定报告不需要原、被告的签字,不过在开庭时鉴定人必须解答当事人的质询与书面向法院答复当事人的异议。
〔2〕把握技术路线与工作程序
鉴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既是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性工作,并且也是司法审判证据链的组成部分,故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必然有其二者结合的特点,体现出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所具有技术路线和工作程序。其基本程序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收集工程造价鉴定计算的事实依据,具体环节有委托受理、查阅案卷、收集证据(包括现场勘探)、鉴定质询、出具鉴定初稿等几个方面。
第二阶段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当事人对于鉴定听证勘误报告与鉴定报告提出的异议,解决工程造价鉴定依据的事实问题与适用规范问题,具体环节包括有听证质疑、修修鉴定初稿、形成鉴定结论、庭审质证等几个方面。
两个阶段都是以当事人会议为基本形式,贯穿鉴定举证、听证、质证、认证的行为过程,鉴定人在充分听取当事人对鉴定的主张、申辩以及对鉴定报告异议的基础上,按照委托鉴定内容,做出工程造价鉴定结论。
〔3〕确保提供资料完整真实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最重要的、工作量最大环节就是资料的搜集,其完整性、真实性将会直接影响到司法鉴定的准确性、公正性,故而,证据必须要搜集完善,大体上包括下列的几个方面:
➊当事人的答辩状、法庭庭审调查笔录。
➋当事人双方认定的各相关专业工程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联系单、图纸会审记录。
➌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各种补充协议。楚沩司法鉴定
➍当事人双方认定的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发票、加工订货合同以及甲供材料的清单。
➎工程预(结)算书。
➏招投标项目要提供中标通知书,以及有关的招投标文件。
➐鉴定调查会议笔录(询问笔录)、现场勘察记录。
➑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年度形象进度记录。
➒当事人双方认定的其它与工程造价鉴定有关的资料。
从上述可看出,鉴定的资料证据必须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确认。资料不齐全的,原被告双方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补齐鉴定所需要资料;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证据的真实性问题,当事人在提供证据时,必须要提供复印件,并且出具原件,对自己提供证据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以及要求当事人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及承诺书。鉴定方不负责证据真伪的鉴别。
〔4〕客观公正解决举证矛盾争议
对当事人双方的举证相互矛盾而,又无法提供准确的资料时,理论上应当由人民法院来判定。不过在实际的鉴定工作中,因为工程造价的专业性,基本上还是以鉴定人的判定为主。
鉴定人的判定原则应当为:
➊工程设计图有矛盾以现场勘测或者设计规范为准。
➋计取费用等级有争议,可按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取费证或者建筑物类别等为标准。
➌建筑材料价格有争议的时候,应当以同期的市场价格信息为准。
➍施工措施有争议时,以正常的施工组织设计为准。司法鉴定通责
〔5〕认真做好勘查记录和询问笔录
鉴于建筑工程的建造周期较长,许多单位的档案管理比较差,难以提供完整的竣工图与结算资料,所以,做好勘查记录与询问笔录对整个司法鉴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其内容应当包括下列的几个方面:
➊注明时间、地点、勘验人或询问人、临场人或被询问人、记录人。
➋记清问答情况、当事人承认确认或者争议情况及关键语句,记准勘测数据。若是需要绘制勘测图时应当做到清晰准确。
➌结束时当事人查阅笔录后签字(不识字的按规定宣读按手印)。
➍记录必须存档备查。
〔6〕严格运用司法审判权
在工程造价司法的实践中,大量存在发生以审代裁的问题。例如造价鉴定单位确定鉴定范围、确定鉴定依据、确定鉴定材料、确定有争议的合同条款的理解方法,而非由法院确定。如此一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不能得到有效保障。故而,明确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涉及到司法审判权,可以让造价鉴定单位、审判人员认识到,涉及的司法审判权,应当由法院行使,进而避免发生以审代裁问题。
那么,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过程中,哪些环节必须要运用司法审判权呢?概括来说,有下列几个方面,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范围的确定权属于司法审判权;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依据的确定权属于司法审判权;对合同约定理解存在争议的确定权属于司法审判权;造价鉴定资料的确定权属于司法审判权。
当然,要提高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水准,还必须要加强司法鉴定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升鉴定水平与职业道德素质。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工程造价咨询与司法鉴定相互纵深发展新的业务内容,研究与解决工程造价技术在司法鉴定中的程序问题,对于改进工程造价技术在司法鉴定中的应用,确保工程造价鉴定结论科学性与公正性有着重要的意义。原思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