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编制费可以付给个人吗在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过程中,价格信息的准确采用直接关系到工程计价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造价中涉及的价格信息具有明确的法律属性和应用规范。本文系统解析工程造价中常用价格信息的法律定位、适用范围及实操要点。
一、价格形成机制的法律框架与分类体系
我国价格管理实行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根据《价格法》规定,价格分为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基本类型,这三种价格形式在工程造价领域具有不同的适用场景和法律效力。
(1)市场调节价的法律内涵与应用特征
市场调节价是指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在建设工程领域,市场调节价适用于大多数建筑材料、设备租赁、劳务分包等完全竞争性领域。其法律特征包括:定价主体为经营者,价格通过市场竞争形成,政府不直接干预但进行监测预警。预算编制合理性自评
市场调节价在工程造价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施工单位自主采购的材料设备价格;市场化劳务分包价格;机械台班租赁价格等。这些价格随市场供求关系波动,造价人员需通过市场询价、信息平台查询等方式获取实时价格。
(2)政府指导价的法律定位与适用边界
政府指导价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在建设工程中,政府指导价主要适用于具有一定垄断性、资源稀缺性或关系公共利益的商品和服务。
典型应用包括: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价格;砂石等地方材料限价;危险废物处理等特种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具有强制性约束力,工程造价中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
(3)政府定价的法定范围与执行要求
政府定价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具有强制执行力。在工程建设中,政府定价适用于国家专营的商品和服务,如铁路运输、邮政资费等。这类价格必须严格按政府核定标准执行,不得任意调整。预算编制方法单一的原因
二、工程造价中价格信息的法律适用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这一规定确立了工程造价中价格采用的基本法律原则。
具体而言,工程造价中的价格信息采用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采用原则:严格按照《价格法》及配套法规确定的价格类型采用相应价格信息;
(2)市场主导原则:除法律明确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外,均应采用市场调节价;
(3)适时调整原则:对于建设周期长的工程,需根据价格变化情况按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三、政府造价信息的性质与法律效力
各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其法律性质需要准确理解。以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管理问题解答为例,指导价是造价管理机构通过市场调研、加权平均计算后发布的平均价格,其法律属性为参考性价格信息。预算编制效率不高的原因有
具体而言,这类价格信息具有以下特征:
(1)数据来源市场化:通过多点采集市场实际成交价格,反映市场平均水平;
(2)发布主体权威性:由各级政府造价管理机构正式发布,具有公信力;
(3)应用范围限定性:作为编制估算、概算、招标控制价的参考依据,不建议直接作为结算价格。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南京市文件明确指出的:"市场指导价不应直接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材料价格。"这一规定体现了政府造价信息的指导性而非强制性定位。
四、不同建设阶段的价格信息采用规则
(1)投资决策阶段价格采用
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宜采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价格信息或市场询价数据。重点考虑价格的区域性和时效性,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价格预测。
(2)设计概算阶段价格控制
初步设计概算应采用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当期信息价,同时结合项目特殊情况适当调整。对于重要材料设备,应进行专项市场询价,确保概算的准确性。杨浦区智慧园区预算编制
(3)招标投标阶段价格确定
招标控制价编制应以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为基准,结合市场行情适当浮动。投标报价则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价。
(4)施工阶段价格调整
施工期间的价格调整应按合同约定执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一般仅对主要材料价格波动超过约定幅度部分进行调整;采用可调价格合同的,按约定公式进行调整。
(5)竣工结算阶段价格确认
竣工结算应以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采购价格为准。对于价格争议,可参照但不限于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重点考察价格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五、特殊情形下的价格确定规则
(1)新材料新工艺价格确定
对于造价信息中未包含的新材料、新工艺,发承包双方应通过市场询价、成本分析等方式确定价格,必要时可共同委托咨询机构进行专项评估。河北省资产配置预算编制
(2)价格异常波动处理
当市场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根据风险分担原则进行调价。不可抗力导致的价格暴涨,可按情势变更原则处理。
(3)甲供材料价格确定
建设单位供应材料的计价,一般按实际采购价格加采保费计算。采购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的,承包单位有权提出异议。
六、价格争议的解决路径与方法
当发承包双方就价格问题产生争议时,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协商确定:参照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结合市场实际协商确定;
(2)第三方调解: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专业调解;
(3)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价格争议进行评审;
(4)司法鉴定:通过司法程序委托造价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七、造价人员的专业操作指引
(1)价格信息采集规范
建立多渠道价格信息采集体系,包括: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大型供应商报价、实际采购价、电子商务平台价格等。确保价格信息的全面性和可比性。
(2)价格数据分析方法
采用科学的统计分析方法,对采集的价格数据进行整理分析。重点分析价格的地区差异、季节波动、品牌差异等因素,为工程造价提供准确的价格依据。
(3)价格风险防控措施
建立价格风险预警机制,对价格波动较大的材料设备进行重点监控。在合同条款中明确价格风险分担机制,避免价格剧烈波动带来的损失。
工程造价中的价格信息采用是一个系统的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准确把握市场调节价与政府指导价的法律边界,科学运用各类价格信息。造价人员应当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既要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又要掌握市场动态和价格规律,为工程建设提供准确可靠的价格服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工程造价价格形成机制将更加市场化、规范化,需要从业人员持续学习和提升。室内装修预算编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