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用于控制什么总价计量是工程计量中的一种重要方式,下面将对其概念、特点以及结算金额超过或者不足总额的处理方式进行详细阐述。
▲总价计量的理解
概念:总价计量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按照合同约定,对整个工程项目或其中的某个特定部分,以一个固定的总价进行计量和支付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一些工作内容明确、范围清晰、设计深度足够,且在实施过程中不太可能发生较大变更的项目。例如,一些小型的建筑装修项目,业主和承包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整个装修工程的总价为50万元,这就是典型的总价计量方式。
▲特点
明确性与确定性:对于业主而言,在项目开始前就可以明确知道项目的总造价,便于进行预算控制和资金安排。对于承包商来说,也清楚自己完成项目后所能获得的总收入,有助于进行成本核算与利润规划。
风险分担相对明确:通常情况下,承包商承担了在合同范围内完成工程的主要风险。若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造成成本增加,承包商不能轻易要求增加合同价款。而业主则承担了由于设计变更等非承包商原因造成工程范围或内容增加的风险。
简化计量工作:与按工程量清单等单价计量方式相比较,总价计量减少了大量的工程量计算与核实工作。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只要承包商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规定的工作内容,就可以按照合同总价进行结算,不需要对每个具体的工作项目进行详细的计量。场道工程结算用表
〖1〗结算金额超过总额的处理方式
▲分析原因
设计变更:这是造成结算金额超过总额的常见原因之一。例如在建筑项目中,业主可能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增加房间数量、改变装修标准等要求,这些变更会造成工程量增加,进而使结算金额超过合同总价。
不可抗力:如在施工期间发生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事件,可能会导致已完工程的损坏,需要进行修复与重建,增加了工程费用。
物价上涨:在一些工期较长的项目中,建筑材料、人工等价格可能会大幅上涨,超出了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的预期,造成成本增加。
工程量计算错误:在合同签订时,可能因为对工程量的估算不准确,造成合同总价偏低,而实际施工中的工程量超过了预计量。
▲处理原则和方法
合同有约定:若是合同中对结算金额超过总额的情况有明确约定,应按照合同执行。例如合同规定,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费用增加,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与双方约定的单价进行调整;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业主与承包商按照一定比例分担等。
合同无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相的关约定,双方应首先进行协商。一般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分析超支的原因,确定责任方。对于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等情况,业主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增加;对于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因素,双方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协商分担损失;对于由于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的成本增加,比如施工管理不善等,通常由承包商自行承担。财务工程结算月报
〖2〗结算金额不足总额的处理方式
▲分析原因
工程范围减少:可能因为业主的需求变化,在施工过程中取消了部分工程内容,造成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少于合同约定,进而使结算金额不足总额。
承包商优化施工方案:承包商通过采用更先进的施工技术、优化施工组织等方式,在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工程成本,使得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合同总价。
物价下跌:与物价上涨相反,在施工期间如果建筑材料、人工等价格大幅下跌,会使承包商的成本降低,结算金额也可能会低于总额。
▲处理原则和方法
合同有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程范围减少等情况下的结算方式,如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占合同工程量的比例相应扣减合同总价等,应按照合同执行。对于承包商由于优化施工方案而节约成本的情况,若是合同约定了承包商可以分享一定比例的节约金额,那么应按照约定进行结算;若是没有约定,通常情况下节约的成本归承包商所有,不过这需要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从而避免纠纷。
合同无约定:当合同没有相关的规定时,对于工程范围减少的情况,双方应按照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减少的工程量与相应的价款扣减金额。对于物价下跌等因素造成的结算金额不足,通常而言,具有合同总价是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基于当时的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的,物价下跌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应由承包商承担,不过若是物价下跌幅度较大,且对合同的公平性产生了重大影响,双方也能够协商适当调整结算金额,从而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剧院工程结算审核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