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的基本程序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模式,作为一种集成化的项目管理方式,将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建设等多个环节有机整合,由总承包商对工程的质量、进度与成本承担总体责任,业主方则更聚焦于项目的最终交付成果。在这种模式下,合同计价机制作为EPC项目合同的核心内容,不仅直接牵涉项目各方的经济利益,更关系到项目风险的合理分配。科学、合理地拟定计价条款,有助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效防范合同纠纷,保障工程顺利推进并实现预期目标。
▲我国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核心计价条款普遍存在的问题
〖1〗计价方式选择不当、界定模糊
在实际操作中,不少项目未能基于其具体特征合理选择计价模式,导致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频繁出现争议。例如,对于技术条件复杂、变更可能性较高的项目,若简单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将导致总承包商承担超出合理范围的风险,一旦出现设计调整或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极易因价格调整问题引发合同纠纷。
此外,固定总价、单价、成本加酬金等不同计价方式的边界未得到清晰界定,合同条款中对价格调整的具体条件和范围规定不明确。例如,在固定总价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何种程度的设计变更或材料价格波动可触发价格调整机制,使得合同在实际履行中缺乏弹性,容易产生计价争议。山东金信达工程造价
〖2〗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缺失
在EPC项目建设周期内,市场环境与政策法规可能发生显著变化,如建材价格剧烈波动、国家出台新的环保政策等,若合同未设置相应的价格调整条款,将导致风险过度集中于一方。例如,当钢材、水泥等主要建材价格大幅上涨时,若合同缺乏价格补偿机制,总承包商将面临巨大的成本压力,不仅影响其履约积极性,也容易与业主产生经济纠纷。
〖3〗工程变更计价体系不完善
工程变更是EPC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常见现象,但不少合同对变更范围的界定较为模糊,变更计价方法亦不够具体。尤其是当出现合同清单中未包含的项目时,因缺乏公认的定价依据,变更部分的结算常成为争议焦点。若变更计价机制不健全,不仅影响工程结算效率,也可能损害合作双方的信任关系。
〖4〗支付条款存在模糊与漏洞
支付是合同履行中的关键环节,然而部分EPC合同的支付条款在时间节点和支付条件的设定上存在模糊性。例如,“重要节点完成”“进度达到一定阶段”等表述缺乏客观判断标准,导致支付时点难以确认。此外,支付申请所需提交的资料未作详细规定,业主或监理单位可能藉此延迟审批,引发资金周转问题,影响项目正常推进。
〖5〗计量规则不统一、不透明
工程量的准确计量是合同价款结算的基础,但在部分项目中,由于工程量计算规则未在合同中明确统一,或不同文件之间的计量标准存在冲突,导致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量的认定产生分歧。例如,招标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实际施工图存在差异,或计量方法不一致,均会给最终结算带来障碍。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6〗风险分担机制失衡
风险合理分担是EPC合同的基本原则,然而在部分项目合同中,对于如市场价格波动、政策法规变更等不可预见风险的分担机制设计不合理,存在将过多风险转移给总承包商的情况。例如,要求总承包商完全承担材料价格上涨风险,不仅不符合风险共担的原则,也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进而损害项目整体利益。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计价核心条款拟定原则
〖1〗公平合理原则
合同计价条款的设计应立足于公平合理,确保业主与总承包商在项目中的风险与收益基本均衡。任何一方不应因合同条款的不对等而承担过量风险或获取不当利益。例如,在确定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款时,应充分考虑项目实际复杂度、工期长度及潜在的市场价格变动等因素,使总承包商在能够获取合理利润的前提下完成工程,同时业主也能获得符合预期的建设成果。
〖2〗风险分担原则
明确风险责任的归属是EPC合同拟定中的核心任务。对于诸如自然灾害、重大政策调整等不可预见事件引发的风险,应在合同中设定清晰的分担机制。例如,在遭遇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时,可约定由双方按预设比例共同承担损失,从而避免因风险归属不明而产生争议。
〖3〗可操作性原则
合同计价条款不仅应内容完备,更应具备实际可操作性,包括明确的价格计算公式、支付流程与调整机制。例如,针对工程变更的计价,应具体规定变更的提出、确认与审批程序,明确变更部分的价格组成及计算方式,确保变更管理的规范性与透明度。上海工程造价官网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计价核心条款主要内容
〖1〗合同计价方式
(1)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签订时即确定不变的合同总价,除合同明确约定的变更情形外,一般不因其他因素调整。该方式适用于工程范围明确、技术方案成熟、风险可控的项目。例如,某小型商业建筑EPC项目,因建设规模与设计标准清晰,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总承包商在报价阶段已充分评估各类成本,业主按约定总价支付,项目实施过程中除经确认的少量变更外,合同总价基本保持不变。
可调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可根据约定条件进行调整,通常适用于建设周期较长、市场价格波动显著的项目。合同应具体列明价格调整的触发条件与计算方法。例如,某大型工业厂房EPC项目,因建设周期长达数年,合同中约定当主要建材价格波动超过一定幅度时,可依据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对合同总价予以调整,实现价格风险的合理共担。
(2)单价合同
工程量清单单价合同: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总承包商填报各项单价,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与相应单价确定工程价款。该模式适用于工程量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项目。例如,某市政道路EPC项目,因地下管线等施工条件存在变数,采用工程量清单单价合同,按实际施工量结算,提升了结算的准确性与公平性。
综合单价合同:该方式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基础上,将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等多项费用纳入单价中,使价格构成更为全面。例如,某城市轨道交通EPC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合同,总承包商所报单价已综合考量施工过程中的各类成本与风险因素,业主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与综合单价进行支付,简化了结算流程,提高了管理效率。手术室工程造价
〖2〗工程变更计价条款
(1)变更范围的界定
合同应明确界定工程变更的具体情形,通常包括设计修改、施工工艺调整、工程量增减等。例如,某EPC住宅项目合同中约定,业主提出的户型优化、外立面风格变更等属于工程变更范畴,而总承包商为施工便利自行调整工序则不视为变更。
(2)变更计价的具体方法
对于变更项目中存在相同或类似清单单价的,应优先采用原单价进行计价。例如,某EPC酒店项目中,变更部位的墙面装修做法与原设计相同,即直接采用原合同中的墙面装修单价。
对于合同清单中未包含的变更项目,通常采用成本加利润的方式确定价格,即根据变更项目的直接成本(包括人工、材料、设备等)加上一定比例的利润进行计算。例如,某EPC桥梁项目因地质条件变化导致基础工艺调整,即依据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了变更价款,保障了总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3〗支付条款
(1)支付方式
常见的支付方式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与质量保证金四部分。例如,某EPC医院项目约定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于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按月支付,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结算;竣工结算款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届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2)支付时间与条件
合同应明确每一笔款项的支付时间及前提条件。例如,进度款支付前,总承包商需提交经监理审核确认的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文件,业主在收到完整资料后的14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山东方略工程造价
▲影响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计价核心条款拟定的因素
〖1〗项目自身特点
(1)项目规模
大型项目因建设周期长、涉及专业多、风险因素复杂,在计价方式上通常倾向于选择可调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以合理分散风险。例如,某大型水利枢纽EPC项目,建设周期跨越数年,合同采用可调总价模式,约定根据市场价格波动与工程实际对合同总价进行动态调整。而规模较小、工期短的项目,如小型装修EPC工程,则更适合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便于成本控制与管理。
(2)技术复杂程度
技术密集型项目,如高端科研建筑、特种工业设施等,因设计与施工难度大、技术不确定性高,合同计价条款需具备一定的灵活性,应充分考虑技术研发、工艺试验等潜在成本。相对而言,技术成熟、标准化程度高的普通住宅类项目,其计价条款可更为简洁明确。
〖2〗市场环境因素
(1)材料价格波动
在建材价格波动频繁的市场背景下,合同应设立价格调整机制,合理分配价格风险。例如,在钢材价格剧烈波动时期,可在合同中约定价格指数调整方式,当主要材料价格波动超出约定幅度时,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2)劳动力市场状况
劳动力供给状况与工资水平变化同样会影响项目成本。在劳动力资源紧张、工资上涨较快的地区,EPC合同应预留人工成本调整空间,例如根据当地工资指数或市场行情对人工费用进行动态调整。项目管理和工程造价
〖3〗法律法规与政策环境
(1)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
各地政府对工程造价管理均有相应规定,EPC合同的计价条款必须符合所在地的法律法规。例如,部分地区明确规定政府投资的EPC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拟定需严格遵循该要求。
(2)税收政策变动
税收政策的调整将直接影响项目成本与利润。如遇增值税率变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合同价格的调整机制,以避免因税负变化引发经济纠纷。
▲经典案例分析
〖1〗案例背景
某城市商业综合体EPC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业态涵盖购物中心、写字楼与酒店,建设周期为3年。业主希望在控制成本与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整体品质。
〖2〗合同计价核心条款设计
计价方式:采用可调总价合同。鉴于项目周期长、市场波动风险较高,合同约定以开工时点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初始总价,施工过程中如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价格波动超过5%,则按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对合同总价予以调整。
工程变更计价条款:明确变更范围为业主提出的功能优化与设计调整等内容。变更计价遵循“有同类单价按单价,无同类单价按成本加利润”的原则,利润比例设定为10%。所有变更均需经业主、设计及总承包商三方共同审批确认。工程造价和合同价
支付条款: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5%,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按月结算,按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总承包商需提交经确认的工程量报表与质量验收文件;竣工结算款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2年,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3〗项目实施效果评析
价格调整执行情况:项目施工期间,钢材价格出现大幅上涨,涨幅超出合同约定的调整阈值。根据合同条款,双方依据价格指数对合同总价进行了调整,总承包商因材料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得到有效缓解,项目未因价格争议出现停工或纠纷,整体推进较为顺利。
工程变更处理效果: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对酒店大堂部分提出设计优化,因变更内容在原合同清单中无相同单价,双方依据“成本加10%利润”的原则确定了变更价款,过程公开透明,结果获得各方认可,有效避免了计价争议。
款项支付情况:业主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与进度款,总承包商资金周转正常,施工进度得到有效保障。竣工结算款与质保金的支付亦严格按合同执行,未出现拖欠或纠纷,实现了项目经济关系的良性循环。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计价核心条款的拟定,是一项系统而关键的工作,必须综合考量项目特征、市场环境与政策要求等多重因素。遵循公平合理、风险共担与可操作性原则,科学设计合同计价模式、变更计价机制与支付条款,不仅有助于明确各方权责,也能够有效防控履约风险,推动项目顺利实施。通过实际案例可以看出,具备前瞻性与操作性的计价条款,能够为项目应对各类不确定性提供制度保障,最大程度避免合同纠纷,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共赢。面对建筑行业日益复杂的内外部环境,我们应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进一步优化EPC合同计价核心条款的拟定策略,以适应新时代工程建设的更高要求。安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