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价格分值设置全解析货物、服务、工程如何合理分配? 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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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竞争性磋商作为一种灵活且高效的采购方式,被广泛应用于货物、服务及工程类项目。然而,对于许多采购人、代理机构乃至供应商而言,一个核心问题始终存在争议:价格分值究竟应当如何设置?货物、服务、工程各自的价格分值范围是多少?工程项目能否采用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报价评分是否必须采用低价优先法?

  本文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财政部官方答复和地方实践,系统梳理竞争性磋商中价格分值的设置规则,为从业者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引。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基本特征

  竞争性磋商采购只能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这是其与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的根本区别。《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的核心在于,将价格、技术、商务、服务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量化打分,最终以总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而价格分值的权重设置,直接关系到采购项目的公平性、竞争性和效益性。

  ▲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30%至60%的法定区间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这意味着,在一个满分为100分的货物采购项目中,价格分最低不得少于30分,最高不得超过60分。

  【问题】竞争性磋商采购货物,综合评分中报价分值设置60分合理吗?

  答:合理合法。60分是法定区间的最高上限,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自主确定具体分值。例如,对于技术标准化程度高、市场竞争充分的通用货物,可以将价格分设置得相对较高(如50-60分),以充分发挥价格竞争的优势;对于技术复杂、品质差异较大的货物,则可以适当降低价格分权重,将更多分值分配给技术、性能等因素。

  【问题】货物项目价格分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依据是《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该条款同时明确: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例如,一个既包含货物又包含服务的混合采购项目,如果货物部分资金占比超过50%,则整个项目按货物项目确定价格分值区间(30%-60%);反之,如果服务部分资金占比更高,则按服务项目执行。

  ▲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10%至30%的较低区间

  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10%至30%。这一区间明显低于货物项目,体现了服务采购“重技术、轻价格”的特点。许多服务项目(如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物业管理等)的质量高度依赖服务提供方的专业能力和经验,过低的价格可能导致服务质量下降,因此价格分权重被控制在相对较低的水平。

  【问题】服务项目价格分能否设置低于10%?

  答:原则上不可以。10%是法定下限。但有特殊情况需要在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例如,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可不列为评分因素。

  【问题】物业管理和装修工程项目价格分如何设置?

  答:需根据项目属性确定。物业管理属于服务项目,价格分值应为10%至30%。装修工程则需进一步区分:如果属于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的装修工程,按照政府采购工程管理,价格分值设置另有规定(见下文);如果装修工程中包含大量材料和设备,且材料设备占项目资金比例超过50%,则可能按货物项目确定价格分值区间。

  ▲工程项目的价格分值:法规空白与地方实践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只规定了货物和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区间,未对工程采购评标办法分值分配提出明确要求。这一法规空白给实践带来了困惑:工程项目的价格分究竟应当如何设置?是否可以随意确定?

  财政部国库司在答复相关留言时给出了指导性意见:对于包含大量材料和设备的工程项目,应综合考虑技术和成本效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等因素,对货物、工程和服务实行分类采购。因技术、成本等原因不可分割,需要混合采购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定工程项目的价格分权重,但一般不超出10%至60%的区间。

  与此同时,各地财政部门纷纷出台地方性规定,对工程项目价格分值的设置进行细化:

  长沙县的规定:工程施工项目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为30%至50%;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项目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比重为30%。

  宁波市江北区的规定: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40%。

  这些地方规定表明,虽然国家层面未对工程项目价格分作出统一规定,但各地正在积极探索,逐步形成相对明确的指导区间。实践中,多数采购人比照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30%至60%)进行设置,效果较好,获得各方认可。

  【问题】小额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价格分的比重有限制吗?

  答:可以参照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设置,同时结合项目具体构成灵活处理。在本项目的采购标的中,若是材料、设备的价格占比最高,则应当按照30%至60%的区间设置价格分;若是人力成本(含施工和管理的人力成本)的费用占比最高,则可参照服务项目按10%至30%的区间设置价格分。一般而言,在工程施工项目的预算构成中,材料、设备往往超过50%,在工(人工)、料(材料)、机(机械)中占比最高,因此多数工程项目按30%至60%的区间设置价格分。

  ▲价格分计算方法:低价优先法为唯一选择

  无论货物、服务还是工程项目,只要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价格分的计算方法都必须遵循同一规则:低价优先法。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问题】竞争性磋商采购工程,可以采用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吗?

  答:不可以。法规明确要求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在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也不允许采用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最后投标报价平均值作为磋商基准价。

  【问题】为什么必须采用低价优先法?

  答:低价优先法的立法本意是鼓励价格竞争,防止采购人通过设置复杂的价格计算公式操纵评审结果,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如果允许采用平均值或其他方式计算价格分,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准确预判评审结果,增加投标风险,也与政府采购追求性价比最优的原则相悖。

  ▲价格分值设置的实操建议

  (1)根据项目属性确定价格分值区间

  首先,识别采购项目的核心属性。如果项目以货物为主(材料设备占比高),执行30%-60%的区间;如果以服务为主(人力成本占比高),执行10%-30%的区间;如果为工程项目,可参考30%-60%的区间,或遵循当地财政部门的具体规定。

  (2)结合项目复杂程度调整具体分值

  在法定区间内,具体分值的设定应体现项目的实际需要。对于工程量固定、投资规模较小、施工内容相对简单的项目,价格分值可适当调高(如50分以上),强化价格竞争;对于工程量事先无法确定、施工内容复杂、实施过程中可能增加额外工程的项项目,价格分值可适当调低(如30分左右),将更多权重分配给技术方案、施工组织等因素。

  (3)关注地方性规定的特殊要求

  不同地区对工程项目价格分值的设置有不同要求。例如,宁波江北区规定不得低于40%;长沙县规定为30%至50%。采购人应当首先遵循项目所在地的财政部门规定,若无明确规定,则可参照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区间(30%-60%)进行设置。

  (4)混合采购项目的属性认定

  采购项目中包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例如,一个设备采购附带安装服务的项目,如果设备费用占总预算的70%,则按货物项目确定价格分值区间;如果安装服务费用占60%,则按服务项目执行。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工程项目中包含大量材料设备的情形。

  ▲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通用设备采购项目

  某单位采购一批办公电脑,预算100万元。采购人将价格分值设为55分(总分100分),技术参数分30分,售后服务分15分。这一设置是否合理?

  分析:电脑属于技术标准化程度高的通用货物,市场竞争充分,55分的价格分值在30%-60%的法定区间内,符合鼓励价格竞争的采购目标,设置合理。

  【案例二】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某医院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预算200万元,服务内容包括保洁、保安、设备维护等。采购人将价格分值设为20分,技术方案40分,企业业绩20分,人员配置20分。

  分析:物业管理属于服务项目,价格分值应在10%-30%之间,20分符合规定。考虑到医院物业的特殊性(涉及医疗污染物处理等),技术方案分值较高是合理的。

  【案例三】市政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某市政道路改造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采购人将价格分值设为25分,是否合规?

  分析:工程项目价格分值无统一规定,但实践中多参照货物项目30%-60%的区间。25分低于30分的下限,可能存在合规风险。建议调整为30分以上,或遵循当地财政部门的具体规定。

  ▲科学设置价格分,确保采购质效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下,价格分值的设置既是一门技术,也是一门艺术。合理的价格权重,既能激发供应商的价格竞争,又能保证采购项目的质量和效益。货物项目30%-60%、服务项目10%-30%的法定区间,为采购人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工程项目虽无统一规定,但可参照货物项目并结合地方实践灵活处理。

  无论何种项目,价格分的计算方法都必须采用低价优先法,这是确保评审公平公正的制度底线。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应当深入理解法规精神,结合项目特点和市场状况,科学设定价格分值,真正实现“物有所值”的采购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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