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项目工程造价建设工程从项目构思到最终建成投产,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过程。为了确保工程建设的科学性、经济性和合规性,国家规定了明确的基本建设程序。这一程序不仅是项目推进的行动指南,也是工程造价逐步形成、确定和控制的重要依据。本文将从建设程序的概述出发,系统阐述各建设阶段与工程造价确定之间的内在联系,并提出在各阶段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具体措施。
▲建设程序的概述
建设项目从提出设想、开展论证到最终建成投产并发挥效益,需要严格遵循以下基本建设程序:
〔1〕编报与审批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的最初阶段文件,由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以及地区规划的要求编制,并提出拟建项目的初步设想。项目建议书经有权部门审批后,项目方可正式立项,列入前期工作计划。工程造价审计优势
〔2〕编报与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项目建议书获得批准的基础上,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开展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在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可行性进行深入分析和论证。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权部门审批后,作为项目决策和设计的依据。
〔3〕编制与审批初步设计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后,进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是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工程的建设规模、总体布局、工艺流程、主要设备选型、建筑结构形式、投资概算等内容。初步设计文件及其总概算经有权部门审批后,成为控制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
〔4〕上报与审批开工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获批后,建设单位应当落实建设资金、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完成施工图设计、组织施工招标等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开工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正式开工建设。
〔5〕竣工验收。工程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建成,经试运行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全面检查工程质量、造价、工期、安全、环保等各方面是否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项目正式交付使用。
〔6〕后评价。项目投产运行一段时间后(通常为一至三年),由项目投资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对项目的前期决策、建设实施、运营效果等进行全面、系统的回顾与评价,总结经验教训,为未来类似项目的决策和管理提供参考。工程造价答辩清单
上述六个程序环环相扣,前一阶段的工作成果是后一阶段工作的依据,后一阶段的工作又是对前一阶段工作的深化和验证。严格遵循这一程序,是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的基本前提。
▲建设阶段划分与工程造价的确定
按照我国现行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设程序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密切相关,且与工程建设各阶段性工作的深度相适应。通常,工程造价的确立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1〕在项目建议书阶段,根据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定,应当编制初步投资估算。初步投资估算是依据类似工程的经验数据、综合指标或扩大指标,对拟建项目所需投资进行的粗略测算。该初步投资估算经过有权部门批准后,即作为拟建项目列入国家中长期发展计划以及开展前期工作的控制造价。在这一阶段,投资估算的精度相对较低,但它是项目决策的重要经济依据。
〔2〕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根据有关规定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要求,应当编制详细的投资估算。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是在较为详细的建设方案、设备清单、工程量初步测算的基础上编制的,其精度显著高于项目建议书阶段的估算。该投资估算经过有权部门批准后,即成为该项目国家计划控制造价。后续的设计、招标、建设等环节,原则上不得突破这一控制造价。水电和工程造价
〔3〕在初步设计阶段,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关定额标准,应当编制初步设计总概算。初步设计总概算是在较为详细的设计图纸、设备材料清单、工程量计算的基础上编制的,涵盖了工程从筹建到竣工交付使用的全部费用。初步设计总概算经过有权部门批准后,即成为控制拟建项目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突破该限额。对于在初步设计阶段实行建设项目招标承包制或投资包干制的,其签订的承包合同价款或投资包干协议所约定的金额,也必须在最高限额(即总概算)相应的范围内,不得超概算签约。
〔4〕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计算规则、现行预算定额及市场价格信息等,应当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较概算更为详细和精确,其主要用途有两个方面:一是核实施工图设计阶段的造价是否超过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若超过,则需分析原因并采取优化设计或重新报批等措施;二是经过承发包双方共同确认,并经过有权部门审查通过的施工图预算,即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直接依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也应当在预算基础上进行调整。
〔5〕在竣工决算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全面反映从项目筹建到竣工交付使用的全部实际支出。竣工决算是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的最终依据,也是对项目投资控制效果的最终检验。通过竣工决算与批准概算(或预算)的对比分析,可以评价投资控制工作的成效,总结经验教训。工程造价图表大全
▲建设各阶段中工程造价的控制
为了确保工程造价始终处于可控状态,避免超概算、超预算的现象发生,各建设阶段的参与主体应当各司其职,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在建设过程中,投资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建设全过程的造价控制负总责。具体而言,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规定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工期以及批准的建设项目总造价进行建设,不得随意扩大规模、提高标准或延长工期。同时,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组织设计招标、施工招标、设备采购招标等竞争性活动,通过公平竞争合理降低造价,努力将工程造价控制在批准的总造价以内。建设单位还应当建立健全内部造价管理制度,配备专业造价人员,定期分析投资偏差并采取纠偏措施。
〔2〕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保持公正、科学的设计立场。设计单位不仅要保证设计文件的技术先进性、安全可靠性,还应当关注设计的经济合理性,推行限额设计。设计单位对所提供的设计文件资料的质量,应当承担技术与经济两方面的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因设计原因(如设计错误、设计深度不足、设计方案不合理等)导致工程造价失控或造成投资浪费,设计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因此,设计单位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应当积极进行多方案比选,选择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方案。
〔3〕在施工阶段,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除非确有必要,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对于确实需要变更的内容,应当由提出变更的单位说明理由,并经过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对于因设计变更而导致总造价突破批准限额的,必须报经原初步设计审批单位批准后,才可以正式变更。同时,对于变更的工程量、单价、费用等,应当及时办理书面签证手续,确保变更有据可查,避免结算时产生争议。工程造价上浮比
〔4〕为了充分调动参与工程建设各有关单位降低工程造价的积极性,加强全员造价意识,国家允许在保证建设项目的建设标准、质量与工期的前提下,对通过合理化建议而降低的工程造价部分进行奖励。具体而言,可以依据《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包干责任制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各直接参与单位(如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依照事先商定的比例对节约的投资进行分成。对于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个人,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这一机制有助于激发各方主动寻求节约投资的途径,实现双赢。
〔5〕为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必须严厉禁止向建设项目乱摊派、乱收费。除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列入建设工程总造价的费用项目(如税金、规费、法定保险等)外,任何单位要求增列其他费用的,必须有国务院或者其授权部门的明确规定,方可列入工程造价。凡是没有明确依据的收费,均属于不合理收费,建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对于不合理收费行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都有权抵制,并有权向收费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价格监督部门投诉。经办银行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收费应当拒绝付款。在必要的情况下,相关单位可以依据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建设程序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及控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严格遵循建设程序,分阶段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并在各阶段采取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是确保建设项目投资效益、防止资源浪费、维护市场秩序的根本保障。各参建单位应当充分认识造价控制的重要性,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共同推动工程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滁州工程造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