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的司法特征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持续发展及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建设工程计价体系的规范化、科学化与国际化已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的颁布与实施,正是顺应这一趋势的关键举措。作为指导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的核心规范性文件,新《标准》不仅是对原有体系的继承与发展,更是对市场实践、法律环境及管理理念变化的积极响应。本文旨在对新《标准》各核心章节进行系统性解读,并深入分析其对工程建设管理、造价编制、工程施工及工程结算等全链条环节产生的深远影响,为行业参与者提供全面的理解与应用指引。
▲总则:确立计价活动的根本遵循与原则框架
内容深度解读:
新《标准》的总则部分开宗明义,清晰阐述了标准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与须恪守的基本原则。其首要目的是构建一个统一、规范、透明的计价活动秩序,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工程从招标发包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所有计价行为。尤为重要的是,总则确立了“公平、合法、诚实信用”三大核心计价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发承包双方在权利义务与风险分担上对等;合法原则强调所有计价活动必须在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框架内进行;诚实信用原则则呼吁市场参与者秉持善意,信守承诺,杜绝欺诈与不当得利。这三大原则共同构成了整个计价标准体系的基石与价值导向。司法鉴定职能
对工程建设管理的综合影响:
新《标准》的总则为项目建设各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等)提供了统一的行动纲领与价值标尺。它促使各方在项目策划、招标投标、合同签订、过程管理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以公平、合法、诚信为基本准绳进行协作与博弈。这将有效遏制市场上存在的围标串标、阴阳合同、恶意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乱象,引导市场从价格恶性竞争转向质量、技术、信用和管理的综合竞争,从而从根本上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营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对造价编制工作的专业影响:
对于造价工程师及编制人员而言,总则明确了造价文件编制的根本指导思想。在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及竣工结算等各类造价文件时,专业人员必须将上述三大原则内化于具体工作中。这意味着,造价编制不再是纯粹的技术计算,更是一项需要兼顾法律合规性、市场公平性与商业道德的专业活动。它要求编制人员坚守职业操守,确保每一项数据、每一个单价、每一笔费用的确定都有理有据、客观公正,从而保障造价成果文件的合法性与公信力。华安司法鉴定
对工程施工过程的实践影响:
施工单位作为工程造价的主要承担者和实现者,必须深刻理解并贯彻总则精神。在施工过程中,这意味着成本控制与管理活动不能仅仅局限于内部节约,更需在合同框架下,以合法、诚信的方式履行义务、主张权利。例如,在遇到工程变更或索赔事件时,应依据合同和标准规定,遵循诚信原则提出合理诉求并提供完整证据,而非采取不当手段谋求利益。这有助于施工单位建立长期的市场信誉,并将管理重点从事后争议处理转向事前的精细化成本策划与过程控制。
对工程结算工作的规范影响:
工程结算作为项目经济活动的最终闭环,往往是争议的高发环节。新《标准》总则所确立的原则,为结算工作提供了最上位的纠纷解决准则。当结算双方对某些事项存在分歧时,可以回溯到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层面进行衡量与判断。这为解决因合同约定不明、市场行情突变或一方行为失当等引发的复杂结算纠纷提供了根本性的裁量依据,有助于减少结算阶段的拉锯战,提高结算效率,保障项目资金的及时清结。
▲术语:统一语言体系,奠定精准沟通基础
内容深度解读:
术语章节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中所涉及的一系列核心与常用概念进行了严谨、清晰的定义与解释。其涵盖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竣工结算价”、“最终结清支付证书”等关键计价节点概念,以及“项目特征”、“综合单价”、“暂估价”、“暂列金额”、“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等具体计价要素。这些定义确保了在纷繁复杂的计价活动中,各方对同一概念具有完全一致的理解,消除了因语义模糊而产生的认知偏差。司法鉴定重复鉴定费用
对工程建设管理的效率影响:
统一且权威的术语体系是高效管理沟通的“普通话”。在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中,建设单位的管理指令、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施工单位的进度报告、监理单位的现场记录、造价咨询单位的审核意见,都需要基于相同的术语体系进行表达与传递。统一的术语能极大避免因“同名异义”或“同义异名”造成的误解、指令扭曲和信息孤岛,显著提升跨部门、跨单位协同工作的效率与准确性,使项目管理决策建立在信息对称的基础之上。
对造价编制工作的规范影响:
对于造价编制人员,精确使用术语是专业性的最基本体现。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必须准确、完整,因为它直接决定了综合单价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时,必须清晰区分“暂估价”与“暂列金额”的不同性质与处理方式;在编制结算文件时,需准确使用“竣工结算价”等概念。规范的术语使用使得造价文件结构清晰、内容明确,极大减少了因表述歧义导致的计价错误或被他人误解的风险,提升了造价文件的专业水准与法律效力。
对工程施工过程的协同影响:
施工一线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物资采购人员等,虽然不直接从事计价工作,但他们的工作成果(如施工日志、材料验收单、工程变更洽商记录)是后续计价的重要依据。让他们理解相关的造价术语(如“计日工”、“索赔”),有助于其在日常工作中以造价思维记录关键信息,确保现场资料能够有效支撑后期的计量计价与价款调整请求,实现现场施工管理与后台成本控制的无缝衔接与良性互动。
对工程结算工作的明晰影响:
结算阶段的核心工作之一,便是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变化与原始合同文件进行核对与量化。统一的术语如同提供了精确的“对照词典”,使得发承包双方在核对工程量、确认单价适用、计算费用调整时,能够基于共同认可的概念内涵进行对话与计算,显著减少了因概念理解不一而产生的无谓争议,使结算焦点更多地集中于事实认定与数量计算本身,加快了结算进程。司法鉴定不能多头鉴定
▲一般规定:构建市场化风险分担的基本规则
内容深度解读:
“一般规定”章节是连接计价原则与具体操作的关键桥梁。它明确规定了工程计价的主要方式(如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并对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等不同情形下的计价处理作出了指引。其最核心的内容在于确立了计价风险的合理分担原则,明确了哪些风险应由发包人承担(如法律法规变化、工程变更等),哪些风险应在合同中约定由承包人承担或在一定幅度内由承包人承担(如市场价格波动、施工技术与管理风险等)。这体现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指导思想,推动了计价活动从依赖政府定额向贴近市场实际、反映风险对价的转变。
对工程建设管理的战略影响:
此部分规定促使建设单位(发包人)必须转变观念,从单纯追求“最低价中标”转向科学进行“风险定价”。在编制招标文件与签订合同时,建设单位需要更具前瞻性地识别项目潜在风险,并在合同条款中设定清晰、公平的风险分配机制。同时,也倒逼施工单位(承包人)必须提升自身的风险评估与管控能力,在投标报价中合理考量风险成本,在施工过程中通过优化组织、技术创新等手段主动消化自担风险,从而实现从“被动应对风险”到“主动管理风险”的升级。
对造价编制工作的转型影响:
造价编制工作面临从“按图套定额”到“综合分析定价”的深刻转型。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造价人员需更多地参考市场真实价格信息、企业平均消耗水平,而不仅仅是机械套用政府预算定额。在编制投标报价时,施工企业造价人员需要深入分析招标文件中的风险条款,结合企业自身技术、管理、采购优势及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有竞争力的自主报价。风险费的估算与报价策略成为投标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诉前司法鉴定补充鉴定
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管控影响:
明确的风险分担规则如同一份“责任地图”,指导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成本管控重点。对于由自身承担的风险(如一定幅度内的材料价格波动),施工单位需通过集中采购、签订长期协议、应用新材料新技术等方式严加控制;对于应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则需建立规范的变更、索赔管理流程,及时取证、规范申报。这促使施工管理从粗放式向精细化、数据化方向发展。
对工程结算工作的预期影响:
清晰的风险分担规则大幅减少了结算阶段的不确定性。当发生物价上涨、法规调整等事件时,双方可依据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调整机制或风险归属原则,快速确定价款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避免了以往常见的“扯皮”现象。这使得结算工作更加具有可预测性,结算价款更能反映合同签订时的风险分配初衷,保障了合同的严肃性与稳定性。
▲工程量清单编制:确保项目描述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内容深度解读:
本章节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核心技术基础。它详细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构成要素(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以及每个清单项目的五大要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特别强调,发包人(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人)在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时,必须对“项目特征”进行详尽、准确的描述,该描述应涵盖完成该清单项目所需的所有技术、质量、材质、施工工艺等要求,其详尽程度应足以使不同投标人在理解上不产生歧义,并据此形成公平竞争的报价。医学鉴定或司法鉴定
对工程建设管理的源头影响:
一份高质量的工程量清单是项目成功管理的“蓝图”之一。它迫使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阶段就需思考得更加周密,确保设计深度满足清单编制要求。准确的清单减少了招标阶段的不明确性,为后续签订一份权责清晰的合同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施工阶段,清晰的清单项目划分与特征描述,使得工程范围界定明确,极大减少了因工作内容不清导致的合同争议,为进度、质量、成本的协同控制提供了清晰标靶。
对造价编制工作的基础性影响:
对造价编制人员而言,本章节是必须熟练掌握的“基本功”。编制清单时,必须严格遵循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确保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更重要的是,项目特征的描述必须做到“不重不漏、清晰准确”。一个模糊的特征描述可能导致投标人报价内涵差异巨大,或为结算争议埋下伏笔。专业的清单编制能力,是衡量造价咨询机构及造价工程师核心价值的重要标准。
对工程施工过程的指引影响:
对施工单位来说,招标工程量清单是理解发包人工程要求的直接文件。准确的清单有助于施工单位在投标阶段进行精确的施工组织设计、资源计划和成本测算。中标后,它又是组织施工、采购材料、安排工序的直接依据。清单项目的明确划分,也便于施工过程中对已完工程的计量与申报,使进度款支付更加顺畅、有据。
对工程结算工作的依据性影响:
在工程结算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价款的直接计算基础。项目特征描述是判断施工内容是否发生变更、是否应调整单价的核心依据。如果原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准确,当实际施工完全符合描述时,则按投标单价结算;当实际施工因变更导致与特征描述不符时,则启动单价重新组价程序。因此,一份编制精良的清单能从源头上堵住许多结算漏洞,使结算审计有据可依,大幅降低争议概率。行业鉴定和司法鉴定
▲招标控制价:设定合理投资上限,引导理性竞争
内容深度解读:
本章节规范了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公布与管理。它明确,招标控制价应根据国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结合工程特点、市场行情及常规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其本质是发包人对招标工程的最高投资控制限价。新《标准》强调,招标控制价不应上浮或下调,且应随招标文件一同公布。若投标人认为招标控制价编制存在误差,有权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这旨在防止招标控制价被滥用(如过高导致投资失控,过低导致无法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
对工程建设管理的调控影响:
对建设单位而言,合理设置并公布招标控制价,是其履行投资控制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一个经过科学测算、贴近市场水平的招标控制价,能有效筛选掉恶意高价围标或低于成本价的非理性报价,引导投标人进行以技术、管理、服务为核心的良性竞争。同时,公开招标控制价增强了招标过程的透明度,有利于社会监督,防范廉政风险。
对造价编制工作的责任影响:
编制招标控制价是一项责任重大的工作。造价人员必须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深入研究项目,合理选用计价依据,审慎考量市场价格。编制过程需留有完整、可追溯的计算底稿,以应对可能的质询。这要求编制人员不仅技术过硬,还需具备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风险意识。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公章
对工程施工过程的参照影响:
对于投标的施工单位,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是衡量自身报价竞争力的重要参考坐标。它帮助施工单位判断项目的利润空间和发包人的投资预期,从而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投标策略。同时,中标后,招标控制价也间接为施工单位的成本控制提供了一个外部参照系。
对工程结算工作的比照影响:
在竣工结算审计或财政评审中,招标控制价常被作为分析造价变化原因、评价投资控制效果的重要比对基准。通过对比结算总价与招标控制价,可以分析出造价变动的具体原因(是工程量变化、变更签证过多,还是市场价格波动等),为项目后评价和责任分析提供数据支持。
▲投标报价:体现企业综合实力与市场竞争
内容深度解读:
本章节明确了投标报价的自主性、竞争性与风险性。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企业定额(或成本数据)、施工技术方案、管理水平、材料采购渠道、市场风险判断以及合理的利润预期,自主确定投标报价。报价应全面响应招标文件,尤其是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新《标准》鼓励企业建立反映自身生产力的内部定额,形成个性化的报价优势,从而推动建筑市场从同质化价格竞争向差异化能力竞争转变。
对工程建设管理的优选影响:
通过投标报价的竞争,建设单位能够甄选出技术方案优、管理水平高、成本控制能力强且报价合理的优秀承包商。这种“优质优价”的竞争机制,促使施工企业不断苦练内功,提升核心竞争力,从而整体提升工程建设行业的供给质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原则
对造价编制工作的核心影响:
投标报价是施工企业造价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市场份额与生存发展。造价人员需要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紧密协作,深入理解施工方案,精准测算人、材、机消耗量,灵敏捕捉市场价格信息,并巧妙运用不平衡报价等策略(在合规前提下),最终形成一个既有竞争力又能保障合理利润的报价。这要求造价人员从成本核算员向战略报价分析师的角色转变。
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约束影响:
中标报价是施工企业成本控制的“紧箍咒”和目标值。企业必须确保在实际施工中,通过精细化管理将成本控制在投标报价的预期范围内。这驱动着项目部在施工组织、技术创新、供应链管理、现场签证与索赔等各个环节厉行节约、挖潜增效。
对工程结算工作的基准影响:
除非发生合同约定的价款调整事项,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是固定不变的结算依据。因此,投标报价的准确性直接决定了项目的最终盈利水平。报价时的任何疏漏(如漏项、对项目特征理解错误导致单价偏低)都可能在结算时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这使得投标报价工作必须慎之又慎。
(因篇幅所限,此处为上半部分解读。合同选择、工程计量、价款调整、支付、合同解除、争议解决、计价资料及表格等核心章节的深度解读与影响分析将在后续展开。这些章节共同构成了一个从合同订立到履行、变更、终止、结算及争议处理的全周期、闭环式计价管理规则体系,对规范市场行为、保障各方权益、提升行业效率具有里程碑意义。)医学鉴定与司法鉴定
▲合同选择与要求:适配项目特点,明晰权责框架
内容深度解读:
新《标准》对单价合同、总价合同等主要合同类型的适用情形、特点及计价要求进行了系统阐述。它强调,合同形式的选择应遵循“契约自由”与“风险适配”原则,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如设计深度、技术复杂程度、工期长短、风险可预测性等)协商确定。例如,对于设计图纸详尽、工程范围明确、变化较少的项目,可采用总价合同;对于设计深度不足、不确定性较高的项目,则宜采用单价合同。本章节还明确了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与通用合同条款的优先解释顺序,以及合同中必须明确的核心计价条款。
对工程建设管理的契约影响:
引导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树立“重合同、重契约”的现代管理理念。在项目启动阶段,双方需花费更多精力进行合同策划,选择最有利于项目顺利实施的合同模式,并在专用条款中细致约定风险范围、调价机制、支付程序、违约责任等,为未来合作构建一个清晰、稳定、公平的游戏规则,从源头上预防合作破裂与纠纷。
对造价编制工作的前提影响:
合同类型直接决定了造价编制的方法与重点。编制总价合同的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需对总价范围内的所有风险进行充分预估;编制单价合同的相关造价文件,则需更关注清单项目的完整性及单价的合理性。造价人员必须精通不同合同形式下的计价规则,才能编制出与之匹配的、合规且具操作性的造价成果。北京司法鉴定鉴定榜
对工程施工过程的导向影响:
不同的合同类型决定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成本管控重心。在总价合同下,施工方的首要任务是优化设计、控制变更,防止成本超支;在单价合同下,则需确保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量准确、及时,并重点关注合同约定的调价事项是否发生。合同成为指导施工全过程经济活动的“导航图”。
对工程结算工作的决定性影响:
合同是工程结算的“根本大法”。结算方式(是总价包干还是按实计量)、结算范围、价款调整的条件与公式,均源于合同约定。一份权责清晰、计价约定明确的合同,能够使结算工作按图索骥、有章可循,极大提高结算效率与确定性。
▲工程计量:确保支付与结算的数量基础真实准确
内容深度解读:
本章节详细规定了工程计量的程序、周期、方法和双方职责。核心原则是“按合同约定且实际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对于单价合同,计量通常按月进行,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监理人(或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审核确认,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对于总价合同,则可采用分解节点、形象进度或里程碑事件进行计量支付。标准强调了计量过程的及时性、客观性和书面化要求,避免“口头计量”。司法鉴定执业物证鉴定
对工程建设管理的动态影响:
规范化的计量管理,使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具备了科学、客观的数据支撑,实现了投资支付与工程进度的动态挂钩。这要求建设单位(或监理)配备或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造价人员,及时、公正地完成计量审核工作,避免因计量延迟影响施工进度,或因计量不公引发矛盾。
对造价编制工作的衔接影响:
造价人员(尤其是施工单位的商务人员)的核心日常工作之一就是工程计量。他们需要深入现场,理解施工工艺,将已完工程实体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规则转化为被认可的工程量数据。这项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现金流和最终结算收入。
对工程施工过程的资金影响:
对施工单位而言,及时、准确的计量是维持项目正常资金周转的生命线。它促使施工单位必须规范施工管理,确保各道工序质量合格,并按合同要求整理提交完整的计量支撑资料(如检验批资料、影像记录等),以顺利获得进度款,保障施工连续进行。
对工程结算工作的基石影响:
竣工结算是整个施工期间所有计量结果的汇总与最终确认。施工过程中积累的、经双方签认的计量资料,是结算工程量最权威、最直接的证据。如果过程计量清晰、完整、无争议,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核对工作将大大简化,结算进度将显著加快。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范围
▲合同价款调整:应对变化,实现动态公平
内容深度解读:
本章节系统梳理了可能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各类情形,并规定了相应的调整方法。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变化:基准日期后,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化导致成本增减,应按相关部门发布的规定调整。2.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变化、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删减等,其价款调整有明确的估价原则和程序。3.物价波动:明确了价格指数调整法和造价信息调整法等市场调价机制。4.暂估价与暂列金额:规定了其实施与最终确定的计价程序。5.不可抗力:明确了损失分担原则。6.索赔:规定了索赔的程序与计价方法。本章节的核心是建立了一套应对不确定性的动态调价规则,保障合同在变化中依然保持公平。
对工程建设管理的应变影响:
它要求项目管理各方具备动态成本控制的意识与能力。建设单位需对可能引起价款调整的各类变更、签证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审批;施工单位则需建立完善的变更索赔管理体系,及时捕捉调整机会,规范地提出申请并附具证据。这使项目管理从静态预算控制转向动态成本控制。
对造价编制工作的动态影响:
造价人员的工作贯穿于价款调整的全过程。他们需要审核变更方案的合理性、测算变更费用、编制调整报告、参与价格谈判。这要求造价人员不仅会算“死账”,更要会算“活账”,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合同理解能力。
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索赔影响:
为施工单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明确的路径。当遇到非自身原因导致的成本增加或工期延误时,施工单位可以依据本章节规定,通过规范的索赔程序寻求补偿,从而将市场风险与意外损失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司法鉴定工程
对工程结算工作的整合影响:
合同价款调整是竣工结算金额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时甚至是结算争议的焦点。本章节的规定,使得发承包双方在结算时,对如何计算各类调整费用有了统一的处理规则,有助于将施工过程中积累的大量零散变更、签证、调价资料,系统地整合到最终结算总价中。
▲合同价款支付:保障资金血脉,维系合同履行
内容深度解读:
本章节对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质量保证金的支付与扣回作出了详尽规定。重点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比例、扣回方式;进度款支付申请的提交与审核时限、支付比例下限(通常不低于已完工程价款的80%);竣工结算款的支付应在结算报告被认可后的约定期限内完成;最终结清的程序等。特别强调了发包人及时支付工程款的义务,以及逾期支付时承包人暂停施工等救济权利。
对工程建设管理的履约保障影响:
明确的支付条款是项目顺利实施的“血液”循环规则。它从制度上约束发包人履行资金供应责任,保障承包人能够获得维持施工所需的现金流,从而稳定施工队伍、保障材料供应、推动工程按计划进行,避免因资金链断裂导致的项目停滞、农民工工资拖欠等社会问题。科达司法鉴定
对造价编制工作的程序性影响:
造价人员需按合同约定的支付周期,准确、及时地编制工程款支付申请文件。这要求其对计量、计价、应扣款项(如预付款、甲供材、质保金)的计算了然于胸,确保申请金额的准确性,并熟悉支付申请的格式与流程。
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生存影响:
及时获得工程款是施工单位项目部的首要经济目标。规范的支付流程保障了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有计划地安排资金支出,保障现场各项费用的支付,维持项目部的正常运转和施工人员的稳定。
对工程结算工作的收尾影响:
支付条款的最终兑现,体现在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的支付上。清晰的支付规定,确保了在完成所有结算审核后,承包人能够在一个可预期的较短时间内收回绝大部分工程款项,实现项目的经济闭环。
▲合同解除的价款计算与支付:规范非正常终止的善后处理
内容深度解读:
本章节规定了因不可抗力、一方违约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时,已完成工程价款、已购材料设备费用、遣散费、履约保函处理等事项的计算与支付方法。其核心原则是“公平清算,减少损失”,旨在为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极端情况提供一个有序退出的机制,防止损失扩大和纠纷升级。姜堰司法鉴定
对工程建设管理的风险管控影响:
提醒合同双方,在合作之初就需考虑到合作可能失败的风险,并在合同中就可能出现的解除情形及后果作出前瞻性约定。一旦发生解除事件,本章节提供了处理框架,有助于双方冷静、理性地处理善后事宜,避免冲突激化,为可能的法律程序保留清晰的事实与证据。
对造价编制工作的特殊情形影响:
合同解除后的价款结算是一项复杂的特殊业务。造价人员需要准确界定已完成且合格的工作范围,合理评估已购未用材料设备的价值,计算因解除合同产生的直接损失和预期利润损失(根据违约责任认定)。这要求造价人员具备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法律素养。
对工程施工过程的止损影响:
为施工单位在遭遇发包人严重违约(如长期拖欠工程款导致无法施工)时,提供了依法解除合同并获取已完工程价款及合理补偿的途径,是维护自身基本权益的重要法律武器。
对工程结算工作的非典型影响:
合同解除结算是非正常的、提前的结算。本章节的规定确保了即使项目中途夭折,对已投入资源的计价与支付也能有章可循,完成一个“缩略版”的结算,了结双方的经济关系。司法鉴定超期
▲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构建多元化的纠纷处理通道
内容深度解读:
本章节明确了解决价款争议的四种主要途径:协商、调解、争议评审、仲裁或诉讼,并倡导“争议分层处理”的理念。鼓励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或第三方调解(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行业协会)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按合同约定提交争议评审小组进行快速裁定;最终途径才是耗时较长的仲裁或诉讼。标准强调了争议解决过程中的计价鉴定要求。
对工程建设管理的和谐影响:
提供了从非对抗到对抗、从灵活到刚性的多层次争议解决工具箱,引导双方优先选择成本低、效率高、利于维系合作关系的协商、调解方式,将争议对工程建设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促进建筑市场的和谐稳定。
对造价编制工作的鉴定影响: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尤其是在调解、评审、仲裁或诉讼阶段,造价人员常常以专家证人或鉴定人的身份参与,提供专业的造价分析与鉴定意见。这要求造价人员不仅专业技能过硬,还需熟悉司法程序,能够出具经得起质询的、客观公正的鉴定报告。司法鉴定级别
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维权影响:
为施工单位在遇到难以协调的价款争议时,指明了依法维权的清晰路径和程序,使其能够通过制度化渠道主张权利,避免采取过激行为。
对工程结算工作的终局影响:
争议解决的结果是最终确定结算价款的重要环节。一个高效、公正的争议解决机制,能够为久拖不决的结算难题提供权威的裁断,打破结算僵局,实现项目的最终经济了结。
▲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及工程计价表格:固化过程痕迹,统一成果格式
内容深度解读:
最后两个章节分别对计价过程资料的归档管理和各类计价成果文件的表格格式进行了统一规定。要求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变更签证、计量支付凭证、结算报告等所有与计价相关的资料,都必须系统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其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同时,提供了从工程量清单到竣工结算全套计价表格的标准范式。
对工程建设管理的追溯影响:
规范的资料档案管理,使得项目全过程的所有重大经济决策、变更事件、支付行为都有迹可查。这不仅是项目内部复盘总结、成本分析的基础,也是应对审计、稽查、法律诉讼的重要证据,实现了工程管理的“过程透明,责任可溯”。司法鉴定创新
对造价编制工作的标准化影响:
统一表格格式,极大地提高了不同地区、不同项目、不同编制人之间造价文件的规范性与可比性,便于数据的电子化处理、汇总与分析,是工程造价信息化、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基础。同时,也减轻了造价人员设计表格格式的负担,使其更专注于实质性的计价工作。
对工程施工过程的证据影响:
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同步做好所有经济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将其视为与工程质量资料同等重要的“商务资料”,为后期的价款调整、索赔与结算积累坚实的证据链。
对工程结算工作的支撑影响:
完整、规范的计价资料档案是结算审核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粮草”。标准化的结算表格则使得结算报告内容清晰、逻辑分明,便于发包人、审计单位快速审核,提高了结算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结语
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是一部立足当前、面向未来,集原则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前瞻性于一体的行业重要规范。它的全面实施,必将对工程建设领域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进程产生深远而积极的推动作用。全行业从业人员都应深入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新《标准》,共同推动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为建设高质量的建筑产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司法鉴定的司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