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医司法鉴定所▲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资质
工程建筑领域有其独特的专业性与复杂性,机构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检查机构认可实际上只是实验室(机构)从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的基本条件。为了能够更好地规范管理建设工程领域,国家建设部门有自己的一套管理规定与体系,即是在实验室(机构)通过计量认证的项目参数的基础上,对申请从事不同领域检测鉴定的机构与人员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取得证书才可以从业。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工程检测鉴定的规范性和公正性。故而,笔者认为进行不同专业的鉴定,应该有不同的行业相关资质才可以。若是要进行钢结构检测的司法鉴定就要取得钢结构资质;要进行结构可靠性鉴定性质的司法鉴定,就要有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资质等等。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既然由个人承担责任,那么是不是个人有相关行业资质就可以,还是其所在鉴定机构也要有相关行业资质值得商榷。
因此,按照以上论述,对于一个机构仅仅具有计量认证资质是不够的,不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科学性与公平性。而现如今相关的法律对于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资质问题还缺少明确的规定,希望以后在进行司法鉴定相关立法工作中,可以从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特殊性上对此予以考虑。也鉴于此,同行在接受委托时需要注意是否具有委托要求的资质,防止由于资质问题而造成报告不被采信。
▲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委托
我们知道《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章司法鉴定的委托与受理有下列的规定:
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向委托的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清河司法鉴定中心
第十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受理鉴定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协商一致的基础鉴定司法鉴定协议书。司法鉴定鉴定协议书应载明以下事项:⓵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⓶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⓷委托鉴定的要求;⓸委托鉴定事项涉及到的案件的简要情况;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⓺鉴定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⓻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⓼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这两条对司法鉴定的委托和受理做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规定了司法鉴定协议书应具备的内容。而在实践中,诉讼阶段的鉴定委托通常都是由法院统一对外委托,出具委托书,法院不会与司法鉴定机构签订鉴定协议。在鉴定委托书上,法院一般也表达得比较笼统,经常是“对某某工程进行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委托鉴定事项的不明确会导致实际的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内容与委托方的想法不一致,影响案件审理效率。
举例而言,笔者曾经接到一份委托:对某冷库的建筑工程质量进行鉴定。寥寥几字,表达十分简单。
那么从字面意思来分析,此次鉴定可能至少存在下列两种可能:
〔1〕对该楼主体结构的重要参数进行检测,并用设计图纸的相关参数进行判定,这包括构件的钢筋分布、截面尺寸与混凝土强度等,检测对象涉及到主体结构。
〔2〕对该楼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与使用性鉴定,检测对象涉及到主体结构与围护结构,两者的工作量和所需要的鉴定费用相差较大。
笔者通过委托方(法院)提供的卷宗,经过与鉴定申请方进行深入沟通后,了解到:鉴定申请方仅怀疑柱、梁、板的钢筋配置不符合设计要求。故而,经过沟通统一后,委托鉴定事项就应明确为:对柱、梁、板的钢筋分布进行检测,并且判定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抽样数量根据《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50344)。
为了保证报告结论的严谨,避免以后由于委托鉴定事项不明确而产生纠纷,所以笔者请法院重新发函对此事予以明确,然后才开展检测鉴定工作。因此在委托时就明确委托事项,做到有的放矢,有利于提升工作效率,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济南金剑司法鉴定所
▲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方法与规范的选用
鉴于原被告双方对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不熟悉等原因,在委托书(也包括当事人的鉴定申请)中关于所检测参数与鉴定结论对应的检测方法与检测规范往往不明确。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合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⓵国家标准与技术规范;⓶司法鉴定主管部门、司法鉴定行业组织或者相关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合技术规范;⓷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标准合技术规范。不具备前款规定的技术标准合技术规范的,可以采用所属司法鉴定机构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
这只是个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到鉴定实践中就会产生一些问题。笔者从自身的工作实践中,举2个例子:
〔例1〕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类。某司法鉴定协议书的委托鉴定事项为:对某混凝土柱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进行检测。如果司法鉴定协议书对具体的检测方法与检测规范未有明确的约定,会出现下列的几个可能情况:
➊采用回弹法检测该柱的混凝土抗压强度,依据《回弹法检测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
➋采用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该柱的混凝土抗压强度,依据《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CECS02:2005)。
➌采用钻芯法检测该柱的混凝土抗压强度,依据《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
采用以上3种检测方法,很可能会有3种不同的检测结果,这对于最后的司法鉴定结论会有决定性的影响,甚至会出现截然相反的结论,因此司法鉴定人采用何种方法、规范进行检测鉴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仔细斟酌,并且与委托方进行良好沟通,从而保证结论的公正和客观。司法鉴定人延续
〔例2〕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类。某司法鉴定协议书的委托鉴定事项为:对回迁楼进行工程结构鉴定。
同样司法鉴定协议书可能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➊选用什么规范?回迁楼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可以采用《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也可以采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2000-03),采用不同的规范会有不同的司法鉴定结论,违背实际条件地采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2000-03)则可能激化加剧原被告矛盾。因此,委托方需要和司法鉴定机构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良好的沟通,明确所采用的检测方法与所依据的检测规范。
➋选用哪个规范版本?旧回迁楼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是采用新版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还是采用老版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显然选用前个规范,抗震构造措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而选用后一个规范,抗震构造措施可以满足规范的要求。
如果从双方关心目前回迁楼结构是否安全的角度,笔者认为宜选用现行规范。同样,为了避免以后由于鉴定结论而产生不利影响的一方对采用的规范有异议,以上这些问题需要在司法鉴定协议书跟委托方沟通后进行明确。
故而,在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与鉴定的司法鉴定中,对选用的标准与规范必须要慎重。
建筑工程建设涉及的因素很多,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原因亦是非常复杂的。所以,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是一项复杂辛苦的司法活动,其不但要运用各类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还需要进行细致的科学分析,才可以得出一个科学、客观、公正的结论。张家港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