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司法鉴定费杭州连发两份重磅文件,从销售制度、土地供应到公积金、消费端协同发力。10月15日,杭州分别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关于推动我市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前者聚焦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后者从优化土地供应、优化涉房政务服务、强化公积金支持、促进住房消费、规范市场秩序五个方面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两份文件同日发布、相互衔接,既回应了商品房销售环节的制度调整,也从土地、审批、公积金和消费端形成配套支持,体现出杭州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系统性思路。
随着本次新政出台,杭州商品住房销售制度迎来系统性调整,成为继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天津之后,全国第6个落地国家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方案的重点城市。这意味着,在住建部等三部门部署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后,杭州已进入实质性落地阶段,其政策安排对后续其他城市也具有参考意义。
▲预售与现房销售管理,定金上限5%,资金监管更严
《实施意见》由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建委、浙江金融监管局联合发布,旨在贯彻落实住建部等三部门《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建房规〔2026〕3号),从加强预售管理、有序推进现房销售、推行主办银行制度、加大融资支持力度、优化土地供应管理、支持项目分期开发、实施分阶段竣工备案等方面完善销售制度。文件覆盖预售、现房销售、资金监管、融资和土地供应等多个环节,核心是围绕商品房销售制度进行系统调整,而不是单点修补。司法鉴定有哪些依据
文件首先划定了新老政策的适用边界,时间节点统一锚定2026年8月28日。新老政策如何衔接,直接关系在建项目、已供地项目和后续出让项目的政策适用,因此文件以8月28日为界,对不同类型的项目分别作出安排。
三类项目按原有政策执行:一是8月28日(含)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实行预售的,预售条件、预售资金监管等仍按原规定执行;二是8月28日(含)前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取得规划许可的项目,经所在区、县(市)政府评估风险、确保能按时建成交付,且在加强预售资金监管、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2027年底前可按原有预售条件申请预售;三是8月28日(含)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经风险评估和备案后,2028年底前可按原有预售条件申请预售。这一安排体现了“新老划断、平稳过渡”的思路,既给存量项目留出合理过渡期,也防止新老政策衔接过程中出现项目停摆或交付风险。
8月28日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预售资金监管按新项目执行。也就是说,新出让项目如选择预售,预售门槛明显提高,单体建筑需完成主体结构封顶,才能申请预售。这一要求有助于降低期房交付风险,倒逼开发企业更加注重项目资金安排和工程进度管理。司法鉴定最晚多少天
在预售资金监管上,8月28日后出让公告的项目,购房人支付的定金、首付款、个人住房贷款、分期或一次性购房款等购房资金,应全部存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下属机构开设的资金监管账户,待项目竣工验收、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具备交付条件后解除监管。预售资金全额进入监管账户,意味着购房款从支付环节起就纳入监管,开发企业不能随意挪用,资金使用将与工程进度和交付条件挂钩,从而更好保障购房人权益。
《实施意见》还明确推行现房销售定金制:实行现房销售的项目,开发企业制定定金销售方案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定金合同,定金金额不超过商品住房总价款的5%,定金应全部存入资金监管账户。现房销售定金制既规范了现房销售环节的定金收取行为,也通过资金监管防止定金被挪用。定金上限设定为总价款的5%,有助于降低购房人一次性资金压力,减少因定金收取不规范引发的纠纷。鹿泉区司法鉴定行业
融资端同步推行主办银行制度:8月28日后签订开发贷款合同的项目,贷款银行单独提供开发贷款的,该银行为主办银行;组建银团提供贷款的,银团牵头银行为主办银行。项目存续期间,开发贷款、项目自有资金、现房销售资金等全部资金均纳入主办银行资金账户管理。主办银行制度的核心,是让项目资金在一个银行账户体系中闭环管理,便于银行掌握项目资金流向和工程进展,也便于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在个人按揭贷款上,8月28日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竣工备案后方可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含公积金贷款)。个人按揭贷款在竣工备案后发放,意味着预售项目在交付前不能提前发放按揭贷款,这与预售资金监管、主体结构封顶等要求形成配套,进一步降低交付风险。
此外,土地款可分期缴纳。8月28日后发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宅用地,首付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缴纳、比例不低于总价款的50%,余款可延长至合同签订后2年内缴清、不计利息;项目分期开发也获支持,可分期办理规划、施工、预售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土地款分期缴纳和项目分期开发支持,有助于缓解开发企业前期资金压力,使企业能够根据项目进度合理安排资金,同时也对项目分期管理提出了更细致的规范要求。
▲高质量发展配套,供地、审批、公积金与促消费协同推进
同日发布的《通知》,则由杭州市城乡建设管理高质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从土地、审批、公积金、消费、市场秩序五方面推出举措。与《实施意见》聚焦销售制度不同,《通知》更侧重从土地供应、行政审批、公积金支持和消费端协同发力,为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配套政策。顺利通过司法鉴定备案
在土地供应上,《通知》明确,除在土地出让公告中明确实行现房销售的项目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自主选择预售或现房销售;商品住宅用地受让方在足额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价款后,按程序办理交地。房企可自主选择预售或现房销售,体现了政策在推进现房销售的同时,仍尊重企业根据项目条件和市场情况选择销售方式的空间。土地出让价款缴纳不低于50%后办理交地,则与土地款分期缴纳政策相衔接,兼顾企业资金安排和土地供应效率。
在行政审批上,《通知》要求,企业拿地后应尽快提交符合要求的规划方案,除企业自身原因外,15天内完成方案联审并启动方案公示;实施分阶段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等改革。验收环节,项目土建施工完成、符合规划许可建设内容的,可先办理竣工规划核实,土地复核验收延后至竣工备案前完成;同时推进部门协同“最多测一次”,并探索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试点。审批和验收环节的改革,重点是减少企业等待时间、提高项目推进效率。分阶段颁发施工许可证、开工“一件事”、竣工规划核实与土地复核验收衔接等安排,有助于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也有利于缩短开发周期。
公积金支持是《通知》的重头,共祭出四项举措。
一是支持装修自住住房提取,凭装修增值税发票、装修合同可申请提取,最高不超过25万元;对取得不动产权证15年(含)以上的住房进行适老化改造、翻新装修的,可按1000元/平方米定额标准核定提取总额。装修提取公积金,把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从购房延伸到居住品质提升,尤其是适老化改造和翻新装修可按定额标准核定,更便于老年人家庭和旧房住户操作。保险理赔何时司法鉴定
二是公积金贷款不受次数限制——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均可申请。贷款次数限制放宽,有助于支持缴存职工合理的换房和改善型需求。
三是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浮比例,由现行上浮50%提高至上浮60%。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浮比例提高,体现了对多子女家庭住房需求的支持。
四是支持使用公积金贷款用于城市危旧房自主更新,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80%。支持危旧房自主更新使用公积金贷款,为城市更新和老旧住房改造提供了新的资金渠道。
促消费方面,《通知》支持出台购房补贴措施,鼓励各区、县(市)因地制宜出台购房补贴、以旧换新等政策,市级给予资金补助;推出新房“购房一件事”,购房家庭可在合同备案环节通过“浙里办—e房通”一键办理水、电、气开户。购房补贴和以旧换新政策由各区、县(市)因地制宜实施,市级给予资金补助,既尊重区域差异,也有利于形成政策合力。“购房一件事”把水、电、气开户与合同备案环节衔接,减少购房家庭多头办理的麻烦,提升购房服务体验。规范市场秩序方面,《通知》强调加强工程开发质量管理、强化住房公积金信用监管、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包括整治房地产领域网络乱象。规范市场秩序是政策落地的重要保障,只有开发质量、公积金信用和网络信息环境得到规范,购房人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更好维护。
总体来看,杭州此次新政不是单一环节的调整,而是从销售制度、土地供应、行政审批、公积金支持和消费端形成政策组合。预售管理趋严、现房销售有序推进、资金监管和主办银行制度强化,有助于降低交付风险、规范市场秩序;土地款分期、项目分期开发、审批提速和公积金支持,则有助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支持合理住房需求。随着政策逐步落地,杭州房地产市场有望在制度完善和需求支持之间形成更好平衡,推动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哈尔滨司法鉴定机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