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建筑工程结算工程项目建设旨在满足社会大众的基本生活与经济发展需求,其涵盖范围极为广泛,包括个人住宅、公共建筑、市政交通、水利设施及港口工程等。项目的性质与服务对象直接决定了其建设形式与规模,资金来源则可能为国家投资、自筹资金或银行贷款等多种渠道。
从项目立项至最终建成,工程造价历经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直至竣工结算,其变化趋势与参建各方的行为及外部环境密切相关,呈现出显著的动态特征。如何有效控制这一动态过程,始终是项目投资方与建设方关注的核心问题。
由于工程项目性质多样、地域环境各异、建设时机不同,加之建设过程中政策调整、市场波动等客观因素变化,以及参建各方经验与能力参差不齐,投资金额庞大,专业界面复杂,导致工程造价结算涉及面广、争议频发。从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到质量与进度控制、计量支付及最终结算,各个环节均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致使工程造价难以像数据模型一样被完全提前预测。
多数项目的最终工程造价需待结算审计阶段方能确定。审计过程中,通过将结算内容与原始预算逐项比对,识别增(减)项目,检查其合规性与合理性,从而判断造价是否超支及其具体原因。超支问题往往在结算审计结束后才彻底明晰。工程结算的量是
在项目进入施工阶段后,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成为约束合同主体的主要依据。若不考虑政策变动及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的内容(如不可预见因素),通常不会对结算造价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对工程结算造价产生显著影响的因素,大多源于项目建设的前期和中期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建设方因素
建设方因素体现在多个方面,主要源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
〖1〗可行性研究获批后,征地拆迁、资金筹措及建设手续办理等环节推进不及时。尤其在公路工程跟踪审计与结算审计中,常出现因征地未落实影响工程进度、拆迁不到位阻碍施工等现象。资金筹措渠道不畅,可能导致项目搁置成为“烂尾工程”;或在施工过程中因金融环境紧缩,建设方要求施工方垫资,最终在结算时施工方提出利息补偿诉求。建设手续不完善即仓促开工,可能导致竣工后无法验收,施工方难以申领后续款项,进而要求经济补偿等。
〖2〗项目前期考察深度不足,未达到规范要求,致使设计阶段难以细化,项目功能性与实用性降低。施工过程中暴露出问题后,易出现“边修改、边出图、边施工”的混乱局面,导致预算失去控制作用,出现超标准设计、超预算投资等现象,最终在结算审计中确认超支。
▲勘察与设计阶段的疏漏与变更
〖1〗审计工作中,常见因勘察不足引发的工程变更与费用增加:
公路工程中的桥梁、隧道、路基施工与地质条件密切相关:
(1)地质勘察中钻孔点位或深度未达设计要求,未能揭示复杂地质情况,实际条件与地勘图纸不符,增加施工难度。例如:实际土层与地勘报告不符,基桩成孔后发现桩底未达持力层,需变更设计增加桩长;未探明地下溶洞,施工中需采取片石混凝土填筑等处理措施;地表水系及地下孔隙水勘查不详,隧道施工中出现渗水,增大塌方风险。阳曲项目工程预结算
(2)土质调查与分析不够详尽,施工中遇不良土质需大范围改良或换填。
(3)建筑规模较小、投资不大的项目,勘察报告参考周边项目地勘资料,实际施工中发现地质条件存在差异。以上均为审计中常见因勘察问题导致费用增加的情形。
〖2〗设计作为工程的灵魂与初期规划的核心,其变更与调整对项目功能与造价影响深远:
某市政工程预算审核中,发现设计图纸中管道顶面以上50cm填料未明确,通用图集虽提供五种选项(中砂、粗砂、碎石屑、粒径<40mm砂砾或良质土),但材料价差较大。预算送审报告采用中粗砂,经询设计单位后修改图纸,明确采用良质土回填夯实,此项节约费用约一百余万元。
设计变更导致费用增加的现象在审计中屡见不鲜,其原因多样,目的多为优化项目。若能在变更过程中结合费用预算进行多方案比选与优化,将更具经济意义。例如某管道工程原设计采用原土回填,施工中发现土质较差,变更为掺灰改良,参考投标文件中类似单价。结算审计发现投标中存在换填土方项,单价低于掺灰改良单价。若变更时进行多方案比选,可在同等效果下节约资金。随着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引入与深化,工程设计效率不断提升,也有助于减少因设计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加。工程结算的公式汇总
▲招标控制价编制因素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控制工程成本的重要手段,有助于防范恶性投标带来的资金风险,通常由具备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或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编制质量直接影响结算结果。编制招标控制价需熟悉施工工艺、定额规则,并对材料市场价格有深入了解,同时需结合设计图纸完整描述项目特征,否则易引发争议,影响结算价。
招标控制价评审中常见漏项、合并列项、清单描述与图纸不符,以及控制价“隐性”打折等现象:
〖1〗某新建市政道路位于水田区域,设计图纸要求低填浅挖段路基顶面以下60cm范围内进行掺灰处理,但仅在总说明中强调,未在一般路基图中标注,送审控制价遗漏此项。
〖2〗某二级公路工程将混凝土护脚与片石挡土墙合并列项,未区分材料与施工做法差异,施工中施工单位可能要求新增项目。
〖3〗某市政道路工程沥青面层以下为C30水泥混凝土,设计要求切缝、灌缝并贴抗裂贴,控制价已组价但清单特征未说明,施工方可能要求新增单价。
〖4〗某国道改造项目因批复预算有限,建设方通过忽略相关费率及部分工艺变相“下浮”招标控制价。此类问题易在施工及结算中引发争议,推高工程结算造价。工程结算中心的职责
▲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因素
工程施工合同通常金额大、标的特殊、履约周期长、监管要求高。涉及造价的部分主要集中在专用条款的工程计量与计价、合同价款调整及补充条款中,包括采用的清单与定额、人工、材料、机械的风险调整原则,以及未尽事宜的说明。需特别关注材料调价幅度、政策变化(如人工费调整、材料价格波动、费率变化)、行业规范更新(如集料等级提升、水泥钢材标准变更)等约定,这些均可能影响结算价款。此类风险虽难以完全预测,但应在合同订立时充分考量。
某项目跟踪审计中,曾出现因合同条款导致的违约问题:项目规模小、工期短,合同约定不调整材料价格。施工期间因故进度滞后,期间钢材、水泥价格大幅上涨,施工方无法承担市场风险,要求修改条款或退场。为保证工程连续性,建设方向上级部门汇报并获批后重新约定条款,导致结算价超支。
以上情况均源于工程预算评审、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实践。要实现工程结算价有效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不应仅依赖施工过程或结算阶段的管控,而应重点关注项目前期工作,包括立项规划、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编制与合同条款审核。唯有如此,才能充分发挥工程预算的控制作用,真正实现“财尽其用”。
▲综合控制策略与行业展望
为有效控制结算超预算问题,建议从以下方面系统施策:
强化项目前期论证与设计深度,确保勘察详实、设计精准,减少实施阶段变更;规范招标控制价编制与评审,避免漏项、错项与描述不清;完善合同设计,明确风险分担与调价机制,增强合同的可执行性与抗风险能力;推动BIM、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工程造价全过程中的应用,提升预测与控制精度;加强行业监管与审计力度,建立责任追溯与绩效评价机制。
工程造价超预算是一个多因素、多环节交织的复杂问题,需参建各方协同努力,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实施精细化管控。通过制度完善、技术创新与管理提升,逐步构建更加透明、高效、可控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为项目投资效益与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工程结束后结算质量